第一條(總則)
本條款旨在規範申請者(以下簡稱「甲方」)委託 台灣Talk / Journey with Talk(以下簡稱「乙方」)辦理菲律賓語言學校留學相關之代辦、諮詢及行政庶務(以下簡稱「本服務」)之權利義務關係。甲方於提出申請並完成定金支付時,即視為已詳閱、瞭解並同意遵守本條款之所有內容。
第二條(契約之成立與生效)
- 甲方應依乙方規定之方式(如線上表單)填具申請資料。
- 本契約於乙方接受甲方之申請,且甲方完成「定金」支付後,始視為成立並生效。
- 契約成立後,乙方即開始執行學校申請、宿舍預訂及相關行政作業。
第三條(拒絕受理權利)
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,乙方有權拒絕受理其申請,契約不成立:
- 未滿 18 歲且未取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者。
- 患有嚴重疾病或身心狀況經乙方評估不適合海外長期居留者。
- 申請之學校已無床位或無法受理報名者。
- 預計出發日期過近,致使乙方無法於期限內完成行政手續者。
- 過往有不良紀錄(如遭遣返、重大違規)者。
第四條(代辦服務範圍與責任限制)
- 乙方提供之服務包含:提供留學諮詢、協助辦理入學申請、住宿預訂、提供行前資訊及簽證辦理輔導。
- 乙方僅為留學代辦顧問性質,非旅遊業者,不適用「旅行業管理規則」之保證責任,亦不提供行程領隊、旅遊平安險及履約保證保險。建議甲方自行投保海外醫療險與旅遊不便險。
- 語言學校之課程內容、師資安排、宿舍設施及校規執行,均由學校方(校方)自主管理與營運。乙方不對學校之教學品質或硬體設施承擔最終保證責任。
第五條(費用支付)
- 甲方應於乙方發出學費報價單後,於指定期限內(通常為入學日前 30 天,或依學校規定之期限)繳清剩餘款項。
- 若甲方已支付定金,該定金將自動折抵留學計畫總費用。
- 若甲方未於期限內繳清費用,乙方有權取消其入學資格,並依本約第八條規定處理。
第六條(費用包含與不包含項目)
1. 包含項目:
依據學校報價單所示之學費、住宿費、註冊費等由代辦代收轉付之項目。
2. 不包含項目(需由甲方自行負擔):
- 來回機票費、簽證費、護照辦理費。
- 當地雜費(SSP、SSP E-Card、ACR I-Card、水電費、書籍費、維修押金等,通常於當地以披索支付)。
- 個人生活費、旅遊支出、醫療費用。
- 國際匯款手續費、信用卡刷卡手續費。
第七條(留學計畫之變更)
- 契約成立後,若甲方欲變更入學日、課程長度或房型,須經學校同意。若產生變更手續費或差價,由甲方全額負擔。
- 若甲方欲「更換學校」,視同取消原契約(適用本約第八條取消費用規定),須重新提出申請並簽署新契約。
第八條(契約解除與退費規定 – 出發前)
若甲方於出發前欲解除契約(取消留學),應以書面(含電子郵件、官方 LINE)通知乙方。解除契約之費用計算基準如下(天數計算包含週六日及國定假日):
1. 於留學計畫開始日(及宿舍入住日)前 29 天(含)以上通知解約者:
- 乙方免收代辦服務費。
- 但甲方須負擔學校已收取且不予退還之費用(如:學校註冊費、行政手續費、銀行匯費等,依各校規定為準)。
2. 於留學計畫開始日(及宿舍入住日)前 28 天至前 1 天通知解約者:
- 定金不予退還(視為乙方之行政作業補償)。
- 另須扣除學校規定之取消費用或罰金。
3. 於留學計畫開始日(及宿舍入住日)當天以後通知解約者:
- 無法退還任何費用(包含定金、學費、住宿費等全額沒收)。
第九條(契約解除與退費規定 – 入學後)
- 退費標準:
留學計畫開始後(入學後),若甲方因故中途退學或縮短課程,退費金額與條件完全依照各語言學校之退費規定(Refund Policy)辦理。乙方不另行收取手續費,亦不提供額外補償。 - 退款方式:
經學校核准退費後,退款金額將由學校透過國際匯款直接匯入甲方指定之銀行帳戶。 - 手續費負擔:
所有衍生之國際匯款手續費、中間銀行手續費及匯差損失,均由甲方自行負擔,並直接從退款金額中內扣。乙方不經手此筆退款,亦不負擔轉帳風險。
第十條(免責事項)
發生下列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,致使遊學計畫無法進行或變更時,乙方不負賠償責任:
- 因天災、戰亂、暴動、傳染病疫情、罷工、航空班機延誤或取消等不可抗力因素。
- 因甲方個人因素(如簽證被拒、遭海關拒絕入境、違反校規遭退學)導致無法入學或完成課程。
- 學校因招生不足、裝修或其他校務考量而取消課程或更換宿舍(乙方將盡力協助轉校或協調,但不負賠償之責)。
第十一條(管轄法院)
本契約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若因本契約涉訟,甲乙雙方同意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(本規約最近更新日期:2025年12月)


